Monday, October 01, 2007

充滿感情地做某事

某天跟神奈川妹妹喝茶的時候,她丟了一台任天堂遊戲機給我玩,我操控著瑪莉兄弟唷呼唷呼地往前奔馳時,她說:「以後如果我當大老闆,徵人時就用遊戲機來測驗面試者好了。」這時瑪莉剛好又唷呼唷呼地彈跳起,瞬間掉進谷底;而我在同一個洞,摔死了五六隻瑪莉。

不要這麼急嘛,她說。

我沒耐性,連玩遊戲都看得出來。但我以為從走路或買東西是最能表現一種典型的急躁。

通常我不累不病的時候,走路十分急,尤其遇上擁擠的景況,就經常出現似要撥開人潮般的暴走。很趕的時候如此,不趕的時候也一樣,都是一副趕路的狀態。

而買東西就是指逛街購物啦,我對於喜歡或不喜歡的東西,大多能一眼就確定,這家的風格要不要繼續逛下去,瞥個幾眼翻弄幾下也知道,所以有時候跟類型不同的朋友去逛街就很辛苦,如果剛好對方是一個會考慮很久或每件東西都要搭配一下的,而同一家店也沒有我可以玩耍的區域,沒多久就會煩躁不已。

還有一種是針對別人態度或作法的急法,比如買個餐點或飲料時,如果老闆或服務生百無聊賴、心不在焉或聊天打屁地輕忽客人的存在與等待,我也會對等地給出一個急撲撲的姿態提醒他。

但是如果說我是急性子,跟我一起吃過飯的人通通會抗議吧。我這個晚餐可以吃到宵夜時間開始的人,竟然敢說自己是急性子!

那我到底是急還是慢呢?套句咖啡豆先生的論調,他吃東西很快,他說「吃東西不需要帶感情」。我覺得以「是否須投入感情」來分類那些該快或該慢的行為,挺有參考價值,很容易解釋每個人如何看待日常生活的優先順序。

以此可以推衍出,我認為飲食需要感情,寫字需要感情,一個人走路不需要感情,除非剛好絕美的風景引發了抒情的心境。

那玩遊戲需要感情嗎?應該不需要吧,遊戲一認真就不是遊戲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