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久沒PO文,轉瞬間就來到了2010年~
來說說一個新年的覺醒吧。話說我1/5收到信用卡帳單,一看
上期應繳總金額33,501-已繳款金額20,000+本期金額3,799+循環利息541=本期應繳金額 17,841
引起我注意的是循環息,13501未繳為何才一個月就有541的利息?就算年息20%,應該也只有2百多(我的永X銀行是18.72%計息),所以我就打電話給銀行,想告訴她們,系統可能算錯了......
結果客服小姐理直氣壯地告訴我:因為我有餘額未繳,所以每筆消費要從消費入帳日開始計息...
我一頭霧水,但我已經繳了2萬元,不是要從未繳的剩餘款項開始計?
她說:不是、不是!因為未繳清,所以每筆消費要從消費入帳日開始計息...(從這裡開始鬼打牆)
我說:那你們是如何決定兩萬要清哪條款項,哪些要從消費日開始計?
她說:不是哪條,是全部。(她還氣了喔,感覺像遇到蕃仔,不耐煩了起來)
所以我翻出前期消費明細
11/25 保費 2,085
11/09 旅行社訂金 5,000
11/17 手機 923
11/18 旅行社尾款 11,900
12/04 旅行社(員工旅遊代墊) 13,600
金額合計 33,501(12/17超商繳款20,000)
她說:只要有未繳清的款項超過999元,所有消費都必須計息
11/25 2085X18.72%X(22/365天)
11/09 5,000X18.72%X(39/365天)
11/17 923X18.72%X(31/365天)
11/18 11,900X18.72%X(30/365天)
12/04 13,600X18.72%X(14/365天)
再加上12/17繳款計息到1/5
(33,501-20,000)X18.72%X(19/365天)
加總後果然得出約540的金額,但我以前竟然天真地省略了紅字部分。
還以為銀行是我的好朋友~(泣)
如果有個天ㄟ,朋友跟他借刷10萬,後來朋友還他錢,她想說先繳9萬,拿1萬零花。
假設5號結帳,20號繳款截止,年息20%,利息是這樣計算:
1/10 10,0000
1/20 -9,0000 超商繳款
2/5的帳單的未繳金額為
【10,0000X20%X(25/365天)】+【10000X20%X(15/365天)】=1,370+82=1,452
妳以為只有1萬元沒繳的利息,但NO~NO~NO
我不知道其他家的銀行如何計算,但這是數學不好的我「2010年的新覺醒!」---我再也不要用循環利息了。
去它的銀行,你這個吃人不吐骨頭的,一點都不是我的好麻吉!
Tuesday, January 12, 2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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